介绍:
在法务会计中,证明方法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种艺术。证明,是证据的结果,能否有效证明是接受或拒绝诸如贪污、逃税、经济损失、玩忽职守或企业价值等涉案指控的基础。因此,证明方法可以定义为:通过证据来形成和构建(或不构建)优势证据或排除合理怀疑等信念(或证明标准)的工具。法务会计师所使用的证明方法可以是直接的、间接的或者两种方法的结合。
直接证明法
顾名思义,直接证明法是一种无须经过推理或推定就明确地得出案件事实(如虚假出资或隐瞒收入)的一种证明方法。在实务中,直接证明法总是优于间接证明法,这是因为直接证明法:(1)可以提供更高的确定性程度;(2)更容易被理解;(3)很难被反驳;(4)更具有说服力。
直接证明法通常依据书面证明(如纳税申报单、账簿记录、银行结算单、发票、合同、注销的支票等)和第一证人的证词(如簿记员、纳税申报表编制人、员工、银行或房地产代理人等),确定或证明某人做了什么或者没有做什么。因此,直接证明法的运用要求能够获得关键的账簿记录、争取第一证人的意愿以证明存在争议的问题。尽管书面证明和证人证词均可以作为证据,但我们的实践经验表明书面证明在直接证明法中的证明力更强。这是因为书面证明更具有说服力——它为自己证明又不服务于自己,并且它不会被遗忘或改变内容。此外,书面证明一般不会在交叉询问中遭到驳斥。为了更好地理解,让我们以X医生的案例进一步解释直接证明法。
X医生的案例
X医生是一名个体执业牙医。根据现金交易报告,美国税务局针对X医生的逃税行为提起了诉讼调查。确切地说,X医生被指控故意不以银行转账而以收取现金的方式从患者那里收费,并且没有报告现金收入。在调查过程中,确认的事实是只有支票(没有现金)存入其个人商业银行账户。
诉讼过程
前五位证人是从X医生患者中抽取的一个样本。他们作证说,他们曾支付现金并收到“现金收据”作为费用已支付的证据。
第六位证人是X医生诊所的办公室经理,她作证说患者经常使用现金付款;并进一步证明,“现金收据簿”记录了涉案三年(2010年到2012年)所有的现金收入。办公室经理检查了现金收据簿并且确认了每年的现金收入,2010 年为 216050 美元、2011 年为 234 507美元、2012 年为 241745 美元。她还提供了一份“日核对表”样本,其中所有的收据(现金和支票)与每日病人数量(就诊次数)核对相符,并指出这些报表是提交给X医生(现金和支票)用于在当天结束时向银行存入款项。
第七位证人是来自X医生开户银行的一位业务代表,他确认了X医生的“银行存款单据”,并作证X医生经常以业务名义将款项存入银行。基于他对涉案三年存疑业务存款的查阅,该证人指出X医生没有将现金存入银行的商业账户,但是却有现金存入X医生儿子的账户(有X医生亲手写的存款收据证明),其中 2010 年为51 175 美元、2011 年为46 315美元、2012 年为 63 742美元。
第八位证人是X医生的纳税申报人,她曾为X医生的诊所编制了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并承认她编制申报表的所有信息资料是由X医生提供的。纳税申报人作证指出,申报表中的总收入是根据银行存款单据确定的。因此,如果收入没有存入银行的商业账户,它们将不会被报告为收入。同时,她还证实:(1)所有的纳税申报表经X医生复核,以确认金额并表明对其认可;(2)X医生从未提及有关款项已存入其儿子账户的事项。最后,纳税申报人还证实了X医生对会计和纳税申报过程的认知与理解。
检方的第九位证人是美国税务局刑事调查员(特别探员),他参与了整个案件的调查,包括调查过程(步骤)、证人访谈,以及收集和整理相关记录。
检方的最后一位证人是美国税务局特别行动小组的一名税务专员,在整个审理中他都在场。根据呈堂的文件数据和证据,他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和欠缴的税款金额。
案件中直接证明法的总结
政府执法部门采用直接证明法,包括书面证明和证人证词,以支持对X医生的刑事指控,对该案件的总结如下:
●患者确认(通过现金收据)使用现金进行支付。
●办公室经理确认(通过现金收据簿和日核对表)现金已收到、记录并交付给X医生。
●银行职员确认(通过银行存款单据)现金不是存入银行的商业账户而是存入X医生儿子的账户。
●纳税申报人确认(通过纳税申报表和相关工作文件)现金收入没有报告,并经X医生确认了纳税申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纳税申报人还确认(通过工作文件)X医生的认知和理解水平。
●特别探员确认调查的过程、纳税申报失实(未报告的收入)及X医生的蓄意隐瞒。
●税务专员计算并确认应补交的所得税金额。
定罪和量刑
法庭最后判定X医生逃税罪成立,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立即执行。此外,他还罚款 40 000 美元,并责成其协助美国税务局重新编报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并补交之前有收入((约 550 000 美元)的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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